第(2/3)页 林鹿看着光滑泛着油光的锅面,皱了皱眉头。 “害。” 他叹了口气,把锅放在水龙头下面,打开阀门。 嗤嗤! 屋子腾起一阵白雾。 加入洗涤剂清洗五遍,终究还是洗干净了。 接着重新倒油,单手半握平底锅,手腕轻轻翻转,泛青的油脂打着转,在每一寸深灰色的锅面留下均匀的痕迹。 他单手背在背后,虽然系着微微泛黄沾着油污的白色围裙, 但却优雅得像个绅士。 对于做饭,他有自己的理解,每一道菜就好比一次完整的买可乐。 前期的准备,到中期至关重要的食材加热,再到最后的装盘收尾,对每一个细节都要极其精细地把握。 虽然差之几秒的时间,几度的火候,几毫的糖盐,并不会对口感和味道有过多的影响。 但是林鹿非常偏执地按照着脑海中的步骤和各种数值来做饭,差一点点都不行。 他对自己很苛刻,尤其对待出自于自己手里的美食。 烹饪是一件半开放的事情,那件件事也是如此,你在每个时间点的偏差,都会造就千万般种结果,而美好的结果通常会你记忆深刻,念念不忘。 主要是回忆起来,感怀颇深。 可惜世界上没有味道记忆机,只有摄像机,只能拍片儿而不能记录自己每一次吃美食那种快感。 真的太草了。 总之,你的嘴,你的味觉,你的舌头和食道,你的神经反射弧,都是你的情人。 好好对待她们。 哲学家兼艺术家林鹿,此时正在煎鹅肝。 这次是两块切成一模一样的鹅肝。 林鹿用上了他绘制工程图似的机械般的刀工,才切成如此模样。 因为这两块都是为沈幼宜准备的。 他自己想要吃的大块鹅肝留在后面自己单独煎。 煎至五分五成熟,加入八点六克黄油,现在是下午五点二十一分三十七秒,再过两分钟,鹅肝该装盘了。 “鹅的肝,我的人格和灵魂,喂养我最爱的人。”林鹿高高抬起下颌,眉头微皱,眼神迷离。 欧,这味儿真冲。 吧唧。 声音有点丑陋呢,应该是一个小精灵在哼唧才对。 吐司并排放置,苹果放其上,鹅肝叠而继之。 林鹿小心翼翼,手臂青筋暴起,就为了确保鹅肝仅剩的油脂不会溢落到光洁的餐盘之外,不会在白净无暇的金丝边圆盘上落下不优雅的污秽。 撒上百里香的草叶碎末,摆上一只迷迭香的小枝丫。 用镊子夹出两颗蓝莓,分别放在鹅肝的一侧。 他的五指插入盘子的底部,然后大拇指外翻,确保不会在餐盘上留下肉眼可见的指纹。 嘎吱,厨房门打开了。 林鹿头一回觉得自己像个从未上台的舞女。 扭捏,不安,呼吸急促。 咣当。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