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没有啊! 既然法律没有规定,谁捡到灵气晶石就是谁的,那我张三把无主的灵气晶石拿走,有问题吗? 没有啊! 这灵气晶石根本就不是小明的,所以我不是从小明的手上抢走了灵气晶石,而是相当于从地上捡走了一枚灵气晶石,有问题吗? 工作人员:好家伙,快去请罗老师! 在过去的数月之内,法外狂徒张三们,频繁在全国各地作案,利用的就是法律漏洞。 你说我入室盗窃? 入室是真的,盗窃是不存在的,我只是从地上捡了一个无主之物,所有权又不是小明的。 “如果直接规定所有超凡资源全部归属有关部门,网友们肯定是不服气的,就算我们规定了,这个规定也八成没法儿执行下去。” “所以,经过研究之后决定,以后的超凡资源出现在那个区域,就归属于该区域的百姓共有。” “比如,在信城的百花园之中出现了一道彩虹,然后诞生了一些超凡资源,如灵气晶石、数十亩黑土地、灵根灵宝等。” “如果在过去,那些看到异象的人,工作也不做了,小孩也不接了,麻将也不打了,二话不说就给亲朋好友打电话,然后大家伙儿一起往里面挤,一起使劲儿的抢。” “在该法案公布之后,该异象所产生的的超凡资源,就自动归属信城市区百姓所有。有关部门在回收了这些超凡资源之后,会自动将之折价,然后平分给市区的每一位百姓。” “也就是说,在此之前,超凡资源基本上是看谁更加的眼疾手快,所以才会引发大量的争端,甚至因为所有权没有明晰的缘故,还频发发生了事后抢夺、偷窃等事件。” “从今往后,自动归属对应区域,可以直接换钱,也可以兑换相应的超凡资源。比如有着特殊功能的药膳、药浴,可以直接食用的灵米、灵泉、灵果,还可以邀请当地的武馆馆主,对你进行一定时间的一对一指导。” 说到这里,熊岩就安静了片刻,总得给网友们一个消化、理解的时间啊。 “从今往后就是看运气了?” “是啊,直接从个人变成了集体所有。抢也没用啊,那个时候真敢抢那就是抢劫,逮住了是要进局子的。” “到时候整个区域的老百姓,都会盯着你,抢了也没用。你要是敢当场服用,我怀疑真会有脾气暴的老百姓联手把你当场打死,那真是死了也白死。” “多少钱啊?能换多少资源啊?区域的面积又有多大啊?是在当地买房就能分,还是必须人在现场才能分?第一个打电话的有多少好处啊?” 看着网友们的评论和疑问,熊岩微微点头:“发现异象之后,第一个向有关部门报备的网友,可获取整体超凡资源千分之一的价值,前十名网友,可获取总价值千分之三的资源,前一百名网友,可以获取总价值千分之六的资源,前一千名网友,可以获取总价值千分之十的资源。” “接下来的一个月,以本人是否在该区域作为判断标准,而不是以房价、户籍为标准。” 你没有首都户口,但当时刚好海淀区出现了彩虹异象,你路过海淀区,那你也能获取好处。 真要是按照房产划分,那么那些有钱人大不了在全国各地每个区域都买房,那岂不是人在家中坐,天天都有超凡资源可以分?然后又是有钱人越来越强,穷人越来越弱的局面,这和大夏当前共同发财的主题是相悖的…… “一个月后,如果大家认为该划分标准、认定标准不合理,我们可以重新讨论,比如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所在区域……” “下面,请楚部长为大家详细解释相关区域的划分标准、认定标准,请大家认真听讲。同时,相关标准也已经出现在官网之上,可以反复浏览,认真思考。” “此外,出现在大夏境内的超凡资源自动归属大夏所有,所以,能分享相关超凡红利的,也只有夏人才行。” “那些没有大夏户籍却在大夏捞钱的外国明星,没有大夏户籍却在大夏充当公众人物呼风唤雨的,以及一切没有大夏户籍的外国人,暂时无法分享相关超凡红利。” “虽然超凡没有国界,但超凡者有国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