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蝴蝶效应-《北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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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那第一份方案,主要是阐明房贷所产生的利益,以及打破现有的高利风气,开创低息先例。

    若是将这两点分开来,对王安石都没有什么吸引力,但合在一起,引起他不小的兴趣,低息还能够创造收益。

    但是,朝廷该怎么操作?

    怎么立法?

    怎么监管?

    王安石下意识认为,这当然是属于自己的事,张斐肯定不懂这些。

    殊不知还有一个惊喜在等着他。

    真是意外之喜。

    第二方案,不是一份普通的方案,而是一份屋税改革方案。

    王安石为何恼火,就是因为在他看来,这才是重中之重,价值远胜过第一份方案。

    而这第二份方案的核心思想,就是摊丁入屋。

    北宋的苛捐杂税,可是出了名的多。

    汴京更是如此。

    到底那农村里面,再多无非就是田桑税和劳役,但是城市里面就涉及到契税、商税、关税、丁税,屋税,以及许多公共缴费,等等。

    而这份方案就是要将很多税收整合成一种税---屋税,其实也可以说成是契税,因屋税的基础,就是契约。

    相比其唐朝那简单粗暴的间架税,北宋的屋税,已经算是比较成熟的。

    首先,屋税只向市民征收,不向农民征收。

    其次,根据房屋大小,根据不同的地段,征收不同的税额。

    最后,屋税也不是很高,平均下来,非常合理。

    而张斐就是在这基础上,将更多的税收囊括到屋税里面,就汴京而言,人口流动很大,许多税是跟人走的,就非常麻烦,有很多漏洞,导致偷税漏税的不计其数,但房屋是不动产的,往这上面收,谁跑得掉啊!

    王安石看得是如痴如醉,可话说回来,如今屋税在北宋整个财政里面,占比非常非常少的,他是志在天下,要说这个利益对他有多么多么大的吸引力,也真不见得。

    关键张斐提出的改革理念,与他的很多理念非常像似,并且还有许多是他未曾想到的,说是受益匪浅,毫不为过。

    这令他很振奋。

    不过,这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张斐可也不是义务献策。

    方才他说得可是非常明确,他有着自己的目的。

    根据他的改革,是要将许多税种集中在屋税或者说契税上面,这么一来,契约就变得是重中之重。

    这就是张斐的强项。

    如果能够成功,那么一纸契约,又何止万贯。

    当然,立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至今,张斐都还未拿出一份完整的房贷契约范本。

    原因不是他藏着掖着,而是还没立好,毕竟时代不一样,不能照搬全抄,要考虑很多方面,他对此也非常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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