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细雨楼楼主能是吃亏的人? 估计他早就算到这步了,真是老奸巨猾。 不过这倒也不是什么为难之事,图纸还可以共享。 叶洵想着,将图纸接了过来,研究看着,沉吟道:“没问题。” 夏千歌听闻此话,显然亦是流露出了极大的兴趣。 公输家乃是上古传承的机关世家,对于机关术极为精通。 不过公输家的人早已绝迹百年,留下来的传承也并不完整。 这公输手弩,乃是公输家极具代表性的武器,精巧,灵活,便携,杀伤力强。 尤其受刺客所喜爱。 夏千歌恨不得现在就一睹为快。 叶洵看后,将图纸收了起来,问道:“楼主,那第二件事是什么?” 楼主不禁扬起笑脸。 “等洵太子那秘密基地可以示人的时候。” “你那威力惊天的秘密武器,可以适当向我细雨楼出售一些。” “毕竟你知道,教头对我细雨楼的意义重大,我也算为洵太子的秘密研究,贡献了不小的力。” 叶洵:??? 什么就特么的贡献不小的力? 卧槽。 这特么的是老家贼啊。 估计楼主也是早已在心中盘算好了的。 毕竟震天雷的威力,绝不容小觑。 支离和壶天一众,更是恍然大悟,怪不得楼主对太子爷好的离谱。 这是早就预谋的好。 他们就说楼主这老狐狸,怎么会吃亏呢? 楼主喜欢叶洵,愿意跟叶洵交好不假,但吃亏的买卖他不干,最多就是互惠互利。 当然,叶洵也明白,楼主确实没占他的便宜,这是算互相帮助了。 细雨楼在云南开设训练场,叶洵是能占得极大便宜的。 由细雨楼教头训练,叶洵想着是不是将剑宗直接给拉过去,或者干脆成立一支自己的刺杀小队。 这事到时候可以跟穆凌霜商议一下。 念及此。 叶洵点了点头,沉吟道:“当然没有问题,楼主这么帮我,我叶洵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这两个条件我都应允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