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烨-《清穿之我是鳌拜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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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时敏倒没有流露太多不舍,只语重心长地对挽月道:“月儿,舅舅也没什么要多跟你叮嘱的。你是个聪明孩子,虽说是回自己家里,毕竟你是后去的,家中其他兄弟姐妹要好好相处,切莫骄矜。万事好好活着最要紧,旁的都不重要。”

    挽月很是感动,若非大明覆灭,她的这位表舅也当时首辅之孙。可父子二人皆急流勇退,王时敏更是连官都不做了,何尝不是一种智慧?

    兴许是怕她伤心,王时敏故作轻松地指了指身后马车上的樟木大箱子:“前日你说你喜欢舅舅的画,我给你装了一箱。舅舅无能,没什么好东西送给你,还有些古董玩物、书籍之类的,供你闲暇时取乐吧。”

    挽月满心欢喜道:“舅舅的诗书画在江南堪称一绝,又怎么会不珍贵?”王时敏的画连董其昌都称赞,往后一幅画更是价值连城,给她装了那一箱子,那可比金银珠宝贵重多了。

    “月儿妹妹。”王掞终究是没忍住,在王时敏的目光下向前走了几步。少年昔日里的意气风发,此时的笑容却被离愁染上淡淡的凄苦。挽月能从原主的记忆中感知到,这对表兄妹应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若非鳌拜来认亲,兴许将来也能成。那也不好说,若非认亲,原主的身份王家未必会愿意接受。

    王掞强颜装作若无其事,拿出一方砚台,“这是我在上月书院赛诗会拔得头筹的彩头,书院的文山先生赠与我的,出自徽州做砚台名家吴靖子。好砚赠相配的人,你带上吧。”

    挽月接过砚台,那上面刻着诗仙李白月下独酌的图案,沉甸甸一如少年的心意,她莞尔一笑,“月儿谢谢表哥,也愿表哥秋闱得中。”

    江花红胜火,芦苇依依,船桨推开浩渺烟波,江南美景从视线中渐行渐远,挽月站在船尾,沐在暮色中,渡口王家人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她心里想:到京城的日子又是一番新的光景了。

    南星与忍冬相视一眼,不乏遗憾和惋惜:“小姐,我看王家表少爷对您挺情深义重的。”

    “情深义重有何用?我跟他之间隔着千山万水呢。即便我亲生父亲不是鳌拜,也没有被接回京城,恐怕更难。光是我娘的身世,舅母就不会同意。”这点上,挽月看得很清醒。

    忍冬忍不住道:“可是王老爷很疼您啊!一直待您如亲生女儿呢。”

    挽月靠着船舷甲板而坐,“当亲生女儿和当儿媳不一样的。况且,我也不是林黛玉,他也不是贾宝玉。”哦,自己忘了,这个年月,还没有林黛玉和贾宝玉,曹雪芹他爷爷还在爬树打弹弓子吧。不远处水鸟低飞掠过落霞染透的江面。

    “林黛玉?贾宝玉是谁?”南星挠挠额头,小姐说的话怎么越来越让她听不懂了。

    水路走了一月有余,又换成了陆路走官道。

    本来坐船这些日子风雨飘摇的就够晕了,没想到换成马车颠簸得更难受。纵使府里派来的马车再豪华宽敞,那也比不得现代的汽车舒服呀!况且路又不平。才坐了几日,挽月便叫苦连天,窝在了嬷嬷的怀里。

    “阿林嬷嬷,咱们还有多久才能到京城啊!我骨头都快散架了。”

    阿林搂着怀中的小姑娘,和京中她见惯了的满蒙女子健硕身形不同,这位二小姐毕竟有一半汉人血统,且她的额娘看样子也是一位温柔如水的江南女子,身形高挑袅娜,像画上的美人,像大漠无星的夜晚高高的月亮。

    “还早着呢,不过说快也快。等到了下一个镇子,老奴让额尔赫安排在客栈多住几日。”

    正说着呢,马车外传来管事额尔赫的声音,“二小姐,今日天黑之前恐怕赶不到徐州了。探路的回来了,前面山上有座寺庙,咱们就在那里歇一晚吧。”

    “好,有劳了。”

    马车里的声音平静而温和,既没有因为要借宿寺庙而不满,也没有娇滴滴的哭诉。额尔赫对这位二小姐充满了好奇。他是见过二小姐本人相貌的,初见时惊为天人,便是整个北京城所有他见过的女子加起来,恐怕也及不上。可美是美,生得半分满人的样子都没有,唯有眉宇间隐隐同中堂大人有两分相似。

    若非那半枚金锁,还有这少女的娘留下的遗物——刻着中堂大人名讳的佩刀,他都不敢确认眼前人的身份。

    不过相处这些时日,额尔赫对这位二小姐的印象极好,通情达理、虽温婉但不娇气。

    得了应允,马车便继续向前赶路。

    总算在天黑之前赶到了山间的寺庙中。

    暮色沉沉,晚钟回荡在山谷,林间飞鸟在头顶盘旋。外头有些炎热,现下正傍晚,热气褪去,山里更是清凉。如此,倒好过在客栈了。

    挽月随着阿林嬷嬷,在客房里安顿下来。

    一路的颠簸,早就让挽月胃里翻江倒海。到了晚间,也只吃了一碗寺庙里的白粥斋饭,拌着翡翠黄瓜、一点从苏州带过来的玫瑰酱菜。其余便再也吃不下了,睡也睡不着。

    “南星,提盏灯,陪我出去走走。”

    “小姐,山里蚊虫多,您还是别走远了。要不我让额尔赫管家派个人跟着您?”

    挽月摆摆手,“我就在寺庙里转转。哪有进了寺庙不拜的道理?”此次去京城,再没有人比她更需要去拜拜了。拜拜天、拜拜佛,烧个高香,最好祈求小康熙爷高抬贵手,让她那便宜爹再多活几年。

    四下里万籁俱寂,唯有松香混着檀香,让人凝神静气。

    “皇阿玛,儿臣真的不知该如何做了……”

    “施主,请叫贫僧法号行痴。贫僧已是红尘之外的人,这些朝堂的俗事也与贫僧再无瓜葛。世上无难事,能困住人的从来不是境遇,唯有自身。”

    跪着的少年眼神悲怆,“行痴大师,我已经依照皇祖母的意思娶了赫舍里氏,可是鳌拜他……已经越来越嚣张了,我每日看着他在朝上同苏克萨哈争斗,都觉得胆战心惊。索尼去岁去世了,遏必隆是棵墙头草。近来三藩不平,儿子连个能依靠的人都没有。”

    站着的僧人捻动手中佛珠,口中说着不理红尘俗事,面上却不由自主地染上淡淡愁,他对不起面前跪着的这个孩子。是他丢下了烂摊子,选择了逃避,才会让幼小的孩子背负了这么多本不该他背负的重担。他不是一个合格的阿玛。

    爱新觉罗家不要再出像他这样的痴人了。

    少年望着僧人瘦削的身影,心中酸楚更甚,刚要继续开口,忽然听到一阵脚步声与对话。

    “二小姐,要不咱们还是明儿个早上来吧。这里黑漆漆的,我怪害怕的。”

    “到处灯火通明,哪里黑漆漆了?再说了,佛门净地,有佛保佑着,没有比这个地方更安全的了。明儿一早还要赶路,哪有时间虔诚跪拜?再说了,白日里香客众多,晚上寂静无人,那佛祖不是正好只听我一个人的祷告?我……”挽月一只脚刚迈入大雄宝殿,便看见大殿东面,一名年轻的香客正在跪拜一名僧人。

    佛前的灯烛晃动,铜金色的光晕照在那名清瘦矍铄的僧人脸上,他的目光深邃如山中无波的古井,而原本跪在他身前的少年香客已经站起身子。她没有留意到少年暗中握紧的拳头,英气的眉宇间隐隐透出一分肃杀之气。只觉得眼前这二人看上去贵气逼人,令人不敢直视。

    是被佛像映衬得吧!

    挽月感觉身后的南星轻呼一声后打了个哆嗦,想来是没想到这么晚了大殿里竟然还有旁人。

    少年已无方才的委屈悲切,转而冷静平和地打量着两个不速之客,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他只是一个寻常拜佛的香客。

    挽月忙双手合十施礼,“打扰大师清修了,小女子今夜借宿贵寺,一时难眠便出来走走。路过大殿想到心中有愿未了、前途迷惘,便进来拜拜。没想到这么晚了,还有别的香客。”

    那少年也双手合十对僧人施礼,转而对挽月大方一笑,“无妨。我已经拜完了,姑娘请吧!”

    “嗯。”挽月微微颔首,却并不抬眼去看人。少年看向僧人的眼中多有不舍,却没有犹豫地走出了大殿。

    一缕晚风带着极其好闻、清醒提神香味让挽月感到惊异,是刚刚出门的那名香客身上的?在江南时,她记得王掞父子也爱并擅长于香道,古时君子爱佩兰,喜欢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反而是贵族男子常见的爱好。但方才那股好闻的香味,她还从未闻到过。看其穿着不俗、气度不凡,定也是贵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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