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交通管理局的車子和交警的警車因為要追趕超速的汽車,在燃油車禁售之后,他們還是沒有全部換車,執法的時候依然開著燃油車。 要不然就光電池也燃燒不了這么大的火。 車里的人大概是出事瞬間沒有直接逃出來,然后再想逃出來的時候,來不及了。 如果一開始有人幫他們一把的話,多少還是能把后座上的人給救出來一兩個吧,當然,這是他自個瞎猜的。 火勢太大,要不是擔心二次爆炸,許正真不敢站在這里,可是胸前的執法記錄儀開著,不能退縮,一分鐘過去,兩個滅火器的全力噴吐下,火勢也沒有減弱。 兩分鐘后,這里轄區的派出所,搬山派出所,接到警情準時到來,他們車里有兩個人,下車后一見這種情況,立馬拿出滅火器開始滅火。 接著一輛輛警車陸續趕來,還在封閉了路口,好在這條t字路不是主干道。 一直等到消防車趕到,一分多鐘,就把火給全滅了,此時,六里河和搬山派出所的領導都在,分局的領導也趕了過來,其他的交通管理局、交警大隊、城市綜合管理等等的領導都趕了過來。 領導們站在雨中開著短會,許正他們看著消防員在忙乎,至于120救護車... 這個場合沒有人敢亂說話,基本上是能不說就不說,空氣中的氣氛比長明市的寒冬還要冷,即便此時空氣中各種味道讓人很不舒服,也沒有人敢有異議。 這場車禍首先要確定死亡人數,很不幸,6人,作為一輛執法車,這意味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接著就是車禍發生原因,車子里的行車記錄儀等到消防員拆下來之后才能檢查。 此時許正聽到一位交通管理局的領導大聲憤恨的說道:“如果來往的車輛能及時停下來救他們一救,那....唉!” 此時再說這個也沒有什么意義,見死不救犯法的定義不好確定,像許正這樣的民警,遇到這種情況如果不作為,肯定是犯法的,最低五年起。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