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魔都行-《當個小民警可我沒想破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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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六點許正開車,帶著姬美月和打拐辦一位年輕同事去了魔都清水區。
貴山省的警方查詢到5年前有個被向進安拐賣的孩子被養父母帶到了魔都,根據其老家親戚的說法,警方查到了他們在魔都的落腳處。
這不,打拐辦同事全體出動,分散到全國去這六個被拐孩子目前所在的地方,進行最后辨認,聯系當地警方解救這些被拐孩子。
許正就被分到了最近的一個位置,魔都。
三個人開車很快就到了清水區文涵路一家早餐店,這時早上九點半了,已經錯過了早餐的高峰期,店不大,60多平,店里有幾張桌子,坐滿了客人。
許正他們也不著急,等有了空桌子的時候他們才坐下。
魔都和長明市的早餐都差不多,區別就是他們這里最常吃的是油條配豆漿,許正有魔都的同學知道他們這兒的豆漿很有特色。
所以他點了豆漿之后,就等著看姬美月的笑話。
果然,這女人嘗了一口差點就吐了出來,“這豆漿怎么是咸的啊?”
“嘿嘿...”許正笑了起來,咸豆漿、豆花、各種生煎是魔都人的最愛,“美月姐,別著急,把油條放到豆漿里吃,這樣才美味。”
女人嘛,天生愛吃甜食,估計要是甜豆腐腦姬美月肯定愛吃,可惜這家還真沒有。
這個時候店里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店老板是一位四十左右的中年人,正在收拾桌子,看到姬美月很明顯吃不慣這種豆漿,忙笑著問道:“姑娘是不是吃不慣這種咸豆漿,要不要我給你換一份?”
姬美月正試著泡油條吃呢,聞言立馬放下筷子擺擺手,“不用,不用了老板,您忙您的,我就剛開始吃不慣而已。”
許正裝著好奇打量了一下這家早餐店,很干凈,但也能看出這家店開了有三四年的時間,因為店鋪掛著老板的營業執照。
店主名字,苗先進。
嗯,對上號了,許正微微點頭,這位老板長相和名字都和貴山省提供的資料一樣。
五年前他買了一位兩歲的男孩,然后帶著妻子和兒子來到了魔都打工,五年前能拿出五十萬的人可不是窮人,有錢,所以他來到魔都之后,干了三件事。
一是租了這間店鋪開了早餐店,用以謀生。
二是以妻子的名義買了房子。
三是先辦這個被拐孩子的戶口,在孩子三歲的時候,他們回到了貴山省找人辦理了戶籍,落戶到了他女人名下。然后苗先進和妻子離婚,妻子帶著她名下戶口的孩子嫁給了魔都當地的一位殘疾人。
當然,這是名義上的,這殘疾人就是為了錢,登記之后就和苗先進妻子沒了關系。
五年后,根據魔都戶籍落戶的規定,苗先進的妻子和孩子就可以落戶到殘疾人的戶口之下,他妻子再和殘疾人離婚,最后一家人在法律層面上團聚。….這一番操作,不得不說,許正看到這些資料也很佩服,五年啊,還得花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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