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阵斩-《神权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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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那骑士却仍旧没有死,他大口大口吐着鲜血,脚上动作却一点也不慢,直接跳下死亡的战马逃跑。

    “救我!”骑士绝望地呼喊着。

    但战斗一开始就是六对七,他们本来就少人,再加上有人还一开始被穆尔暗算了一下,虽然没什么大碍,但现在也是处于下风,根本没有能够来救援他的。

    况且赫尔曼也根本不给他机会继续逃,催动坐骑朝他冲去,直接一勾割掉了对方的头颅。

    鲜血染红了雪地,很快凝结成冰。

    赫尔曼直起身子,轻轻一抖,甩去刀刃上的血迹,战场上骑士们都各有对手,唯有那个身材娇小看起来柔弱无比的女人,竟然能够跟巴伦和格蕾丝同时对战而不落下风,看来应该是对方的首领了。

    “擒贼先擒王!”

    赫尔曼目光一凝,纵马朝三人冲去。但让他恼火的却是,对方在发现他的意图的瞬间就立刻脱离跟巴伦两人的战斗,纵马朝平原深处跑去,巴伦和格蕾丝当然紧追不舍,三人很快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远处。

    赫尔曼顾忌城堡安危不敢深追,于是转身解决剩下的四名的敌人。怎料这些人仿佛是兔子转世一样,在那女人逃跑的瞬间,他们也都不约而同的四散分逃,队员们本想追击,但被赫尔曼喝止了,只派出两人顺着巴伦等人消失的方向去接应,其剩下两人则开始打扫战场。

    (连续两次出手,其他人应该没有不服的了吧!)

    赫尔曼抬头看向城墙,上面有几百对眼睛注视。但当他看过去时,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低下头颅,向他表示敬意。

    这一战,彻底奠定了他在落叶堡的威望。

    (内脏级容纳法果然强,普通源骑士的力量至多在的一千磅左右,就算是修炼了骨骼级容纳法的威廉和巴伦借助斗气爆发,力量也只有五千磅左右,但我刚刚尽全力的一刀却有差不多一万磅的力量,这还只是刚开始,相信以后再次更换容纳法,把其他内脏都锻炼好,力量增长估计会更恐怖。)

    骑士的根本就是肉体,肉体吸收的斗气越多,也就越强大,生命力和战斗力也就越强。如同霍金斯那样的大地骑士,身穿数百斤的铠甲从三十多米的高空坠落竟然也没有死亡,那头狼人被霍金斯用附魔武器使用的斗技正面砍中竟然连骨头都没有断,种种例子,都说明了骑士之道的强大之处。

    “队长,这些人果然是放逐者!”雷克斯走过来道,同时还递过来一条腰带,是那名放逐者的遗产,也是赫尔曼的战利品。

    一般来说,骑士团惯例战利品都是集中起来统一分配的,但像赫尔曼这种情况又要除外,因为他这属于单杀,有资格独享战利品。

    赫尔曼接过腰带,里面分量很沉,问道:“你们找到了身份证明吗?”

    雷克斯点点头,递过来的却是那柄已经弯曲了骑士剑,说道:“您看这上面的纹路,还有剑的材质,和骑士团的制式剑完全不同,斯加科涅附近有能力制作这种武器的除了我们骑士团,就是不朽骑士团了,但他们使用的材料是紫苏合金,不是这个。这种暗红色的金属,应该掺杂了火山琉铁,比骑士团的克罗合金硬度要高一些。”说着说着雷克斯的脸色就不对劲了,以这柄骑士重剑的硬度,源骑士中应该没多少人能损坏它,但却就在刚才,他亲眼看到自家队长一刀就把这柄重剑砸弯,还顺便弄死一名源骑士……

    “队长,您的武器,是附魔武器吗?”雷克斯看向他手上的古怪兵刃,好奇道。

    赫尔曼摇了摇头:“霍尔特大人看过了,她说不是。”

    (那就是单纯用力量砸弯的骑士剑了——队长到底是什么样的怪胎?)雷克斯暗暗腹诽,跟随后跟同伴把尸体带回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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