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少年情义(二)-《神都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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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追上去,可转念又停下脚步,或许叶非此时才意识到,还是先弄清楚兄长的事情更重要吧。
回到方九他们身边,明崇俨跟没事人一般坐下,全当没看见他们询问的目光。
此刻,大厅木台之上,一名颇为瘦弱的女子正在弹“筝”。
“筝”,又名“秦筝”,据汉代应邵《风俗通》载文:筝,“按《礼乐记》,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或许“筝”真实的起源已无从考究,然其音域宽广,音色优美,却是不争事实。尤其是那名女子所弹奏之曲乃“高山流水”,更是世人皆知之名曲。
《列子·汤问》云:“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世人皆以此曲赠知音,唯如此方不负伯牙子期之遇。
相比较“芳香阁”里大多数人而言,明崇俨出身世家,对此典故自是耳熟能详,加上听过多次,当然能够分辨出优劣。不得不说,他也没有想到,在蛮荒之地,居然能够听到如此美妙的乐曲,甚至于超越此前所听过的。
或许是悦耳动听的曲声打动了众人,原本空无一物的木台上,陆续出现了一些各色绢花……红色绢花一贯钱、青色十贯钱、紫色为百贯钱。
明崇俨大致心里估算一下,木台上少说也出现了价值一千多贯的绢花。
“可不少了啊。”明崇俨心里暗自感慨一下,只是他不知道,在此之前的两位女子,那可是全都收获了近三千贯的绢花,远不是台上这位可比。
很快,至一曲临近终了,台上绢花之数并未明显增加,正当所有人以为此女子所获得绢花数不会再有太多变化之际,忽然,一个年青男子走到台边,抬首望向那女子,一动不动,直至曲终。
明崇俨认识那年青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叶风。虽然距离有些远,且在侧后方,无法看清叶风表情,可是,他却听出,就在短短数息之间,那女子所弹奏曲乐错了两个音阶,只不过,众人并未察觉罢了。
叶风一句话也没说,只在那女子起身谢礼时,轻轻地放了两朵金色绢花于台上,而后长叹一声,黯然离去。
尽管明崇俨还是个孩子,但是对于男女之情多少还是知道些。
目光所及之处,明崇俨见台上那女子面色凄然,一双灵动妙目投注叶风背影,直至其走出大厅。
旁人皆不知情,以为那女子是感谢出手豪阔的年青男子,不管怎么说,一朵金色绢花,那可是代表一千贯,而且是两朵。
按照选规则,所获绢花价值高者为“花魁”,虽然此刻尚未结束,但台上弹奏古筝之女子,眼下可是毫无争议的第一名。
接下来表演才艺的是名弹琴女子,只是明崇俨无意细听,因为他看到了叶非走进大厅,而且东张西望地似乎在找什么……直到看见站起身招手的明崇俨,这才走了过来。
“哟,这不是叶家小哥吗?”方九也认识叶非,见其走到近前,便挪了挪身体,空出明崇俨身边的位置,跟着笑道:“令兄刚刚可是大手笔,豪掷千贯,然美人却没有笑喔。”
叶非回道:“方兄见笑了,家兄哪里是什么搏美人一笑,纯属无奈之举。”
“奥,此话怎讲?”方九好奇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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